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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河北商会会员名片、证、牌使用管理规定

编辑日期:( 2020-01-01 16:32:17 )  点击:191496次  来源:admin

 

 
一、商会给会员统一制作颁发的《会员名片》、《会员工作证》、《会员证牌》既是为了方便会员工作,也是商会会员的标志和象征,各会员单位应该正确使用和加以爱护。
 
 
 
二、商会将按照会员在商会所任职务为其制作统一样式的名片。名片分通用和专用两种。一面是商会内容,另一面是本单位内容的为通用名片;两面都是商会内容的为专用名片。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请。商会将为其统一设计制作首批,后续制作由各会员单位按照商会统一设计的样式自行制作。
 
 
 
三、商会将为会员统一制发《会员工作证》。会员工作证应随身携带,遇有互惠互利的会员单位和需要出示的场合,可享受到必要的优惠和方便。
 
 
 
四、商会为会员颁发的《证牌》是会员单位资格、标志的象征。各会员单位应将其悬挂在醒目合适的位置,平时应注意维护擦拭,确保无污垢、无损坏、无丢失。
 
 
 
五、商会为会员制作颁发的所有证、牌、名片,各会员均应妥善保管,正确使用。会员退会或被开除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将剩余名片和所发证、牌及时交回商会秘书处。会员职务改变,应及时将原证、牌、名片退回,按照变更后的职务到商会秘书处重新办理制作新的证、牌和名片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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